中国日用玻璃行业主要政策法规

2018-06-29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2年6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条规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
  
  (2)《“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
  
  2006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建设部等多个部委联合下发《“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06]1457号),其中对玻璃生产企业提出:“推广余热发电装置,吸附式制冷系统,低温余热发电-制冷设备;推广全保温富氧、全氧燃烧浮法玻璃熔窑,降低烟道散热损失;引进先进节能设备及材料,淘汰落后的高能耗设备。”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008年8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十九条规定:“从事工艺、设备、产品及包装物设计,应当按照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的要求,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并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4)《关于加快全省玻璃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2008年1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山东省经贸委《关于加快全省玻璃工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61号),提出:“积极开发多品种日用玻璃。采用富氧燃烧技术、电助熔技术、伺服电机制动等节能技术对配料、熔制、料道、制瓶机械等系统进行技术改造,降低能源资源消耗。采用高效自动成型技术装备,提高日用玻璃质量档次,注重文化创意和产品创新相结合,积极开发新品种。研发低铅、无铅晶质玻璃产品,满足人们对高品质餐用器皿、厨房器皿、艺术摆件等产品的需求。适应食品、医药行业需求,发展轻质、安全、卫生的玻璃包装器皿。”
  
  (5)《日用玻璃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2009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日用玻璃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2009年3号),明确了日用玻璃行业生产的指标体系,以考核日用玻璃制品生产企业在资源和能源综合利用、生产技术和产品特征、产生污染物等方面的情况。
  
  (6)《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2009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88号),将玻璃器皿、玻璃瓶罐、玻璃仪器、玻璃保温瓶胆等日用玻璃行业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7)《日用玻璃行业准入条件》
  
  2010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日用玻璃行业准入条件》(工产业政策〔2010〕第3号),对日用玻璃行业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标准、能耗标准等作出了明确的限定,旨在加快推进日用玻璃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强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准入条件提出:日用玻璃行业建设项目重点是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以及发展轻量化玻璃瓶罐、高档玻璃器皿和特殊品种的玻璃制品;鼓励发展轻量化度不超过1.0的轻量化玻璃瓶罐、Fe2O3含量不超过0.02%的高档玻璃器皿。
  
  (8)《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发改委第9号令)。涉及日用玻璃行业的鼓励类包括:①节能环保型玻璃窑炉(含全电熔、电助熔、全氧燃烧技术)的设计、应用;废(碎)玻璃回收再利用;②轻量化玻璃瓶罐(轻量化度L≤1.0的一次性使用小口径玻璃瓶)工艺技术和关键装备的开发与生产。限制类包括:①玻璃保温瓶胆生产线;②3万吨/年及以下的玻璃瓶罐生产线;③以人工操作方式制备玻璃配合料及秤量;④未达到日用玻璃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规定指标的玻璃窑炉等。
  
  涉及玻璃棉行业的鼓励类包括:提倡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绝热隔音材料、建筑防水和密封等材料的开发与生产。限制类包括:8,000吨/年以下玻璃棉制品生产线。
  
  (9)《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版)》
  
  2011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下发《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版)》(发改产业[2011]937号)。其中,“玻璃瓶罐轻量化生产技术”、“玻璃全氧燃烧技术”、“耐热微晶玻璃餐具生产技术”为鼓励引进的先进技术;满足技术参数条件的行列式制瓶机设备、玻璃器皿压吹生产设备、高脚杯挺焊接拉伸机、激光爆口机等为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
  
  (10)《日用玻璃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
  
  2011年4月,中国日用玻璃协会制定的《日用玻璃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规模以上日用玻璃生产企业日用玻璃制品及玻璃包装容器产量年均增长8%-10%,到2015年产量达到3,000万吨左右;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0%-12%,到2015年达到2,200亿元左右;主要产品出口额年均增长12%-15%,到2015年达到80亿美元左右;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累计下降13%左右;单位产品CO2排放累计减少18%左右;科技投入达到年产品销售额的4%-6%;新产品产值率达到10%以上。
  
  (11)《轻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2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轻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日用玻璃行业“重点发展高档玻璃器皿、耐热玻璃器具、玻璃艺术(工艺)品、无铅水晶玻璃和特殊品种的玻璃制品。鼓励发展轻量化玻璃瓶罐,加强废(碎)玻璃回收循环再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优化窑炉结构设计,改善燃料结构,发展余热利用和污染物末端治理技术,提高玻璃熔化质量,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行业准入条件,推进日用玻璃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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